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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一位网友爆料称,自己在哈尔滨一地铁站女厕提醒一六岁男童不能进入女卫生间,被男童家长辱骂,引起关注。1月31日,哈尔滨公安地铁分局博物馆站派出所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确有此事,正在了解情况。有儿童性教育专家和律师表示,儿童在三岁左右开始有性别意识,六岁男童原则上不能出入女性卫生间,否则可能侵犯女性隐私权。(1月31日 《新京报》)
公共厕所顺应人的性别,提供男女有别的如厕服务既是自然,也是必然。这不仅尊重个人身体隐私权,还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秩序。然而,不时出现大人带异性儿童到公共厕所如厕的情况。按常理来说,应该男如男厕、女如女厕,女子只是出于本能提醒六岁男童不能进女厕,这本很正常的事情,结果男童母亲不仅不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反倒以“给男童造成心理创伤”为由让女子道歉,并且遭到了男童父母的辱骂,这真的匪夷所思,显然是无理取闹之举,令人嗤之以鼻。
女子的善意提醒没有错,作为男童的母亲不该反应如此强烈,更不应辱骂女子。正确的方法应是感谢女子的善意,道声“对不起”,就迎刃而解,何苦大动干戈呢?再者说,男童的父亲也在,一般理应由父亲带男童去男厕,为什么非要母亲带去女厕呢,这不是不遵守公共秩序吗?出错在男童父母,他们应该反思自己的过错,并向被辱骂女子赔礼道歉。
卫生间属于私密场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另外,从科学角度来看,六岁男童已经具备了性别意识,按社会规则来说已经不能出入女性卫生间,否则可能侵犯女性隐私权。对于进入女卫生间的男童父母来说,应该明白这一点,文明遵守公共秩序,不任性带男童进入女卫生间,否则属于监护失责,很可能侵犯其他女性的隐私权,并为此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为避免类似的现象再次发生,各地的公共厕所应让第三卫生间成为标配,方便大人携带幼童如厕,为避免侵犯隐私权创造基本条件。同时,大人带幼童如厕,一定要让同性大人带幼童如厕,不管岁数大小,尽早养成按性别正确如厕的好习惯,且有必要在上幼儿园以前,及早培养孩子独立如厕的能力,指导其去同性卫生间。如果实在无同性家长随行,又担心孩子安全,应避免孩子随意观看,同时把隔间门关好,解决问题后立即离开,切实尊重个人的如厕隐私权,避免让其他人感到不适或者造成侵权。
总之,带儿童到公共卫生间如厕,一定要有正确的态度,采取正确的措施,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避免出现如厕纠纷,引发麻烦和侵权。(孙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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