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企业欠款不能及时回收该怎么办?知识产权纠纷举证难要怎么破......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成都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保障企业座谈会,发布《服务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二条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一百条》(以下简称《法律风险提示一百条》),给企业送上司法政策大礼包,为成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二十二条措施》立足司法办案职责与服务企业发展的联结点,涵盖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到法治宣传等方面。那《二十二条措施》中究竟有哪些具有成都特色的亮点?其中又有哪些创新的举措?3月25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对《二十二条措施》进行了解读。
有哪些政策亮点?
推动支付令广泛使用,通过非诉手段快速解决涉企债务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公布的《二十二条措施》中最具有成都特色的两个亮点是:“推动涉企纠纷督促程序广泛适用”和“服务保障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简单地说,就是要帮企业主们解决欠款不能快速回收、涉外法律纠纷维权难等问题。”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本次发布的《二十二条措施》明确,推动涉企纠纷督促程序广泛适用。引导企业债权人对债权到期、债权债务关系单一明确且债务人能够接受送达的纠纷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效缩短企业纠纷解决时间,降低企业诉讼费成本。
“通俗点说,就是引导企业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快速解决债务问题。”该负责人介绍,人民法院解决纠纷除了审判程序,还有其他方式、方法。督促程序,就是通过非审判方式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诉讼制度。督促程序是借钱的一方(如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向欠钱的一方发送支付令。在法定期限内,欠钱的一方不提异议的,当事人的纠纷就可直接解决。如果欠钱的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钱的一方可以凭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相对于审判程序,督促程序对于企业和企业主来说,解决纠纷更快速、便捷。
长期以来,督促程序适用效果不好,重要的原因在于欠款一方滥用支付令异议权,即是明明存在欠钱,但却想方设法通过法定程序故意拖延还款。
成都中院金融法庭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本次成都中院还对督促程序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探索。按照《二十二条措施》的精神,成都中院正在深入研究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以对滥用支付令异议权的行为进行有效限制。下一步,如果欠款一方在接到“支付令”后滥用异议权让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成都地区内的法院将在审判的最终结果上更多体现对欠钱一方的惩罚性。通俗地说就是,法院在判处案件的时候将依法对欠钱不还的一方进行法定允许的经济惩罚。
除了推广支付令广泛使用外,《二十二条措施》还提到了要服务保障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随着成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增加,涉外民商事案件也逐渐增加。所以,我们这次专门提到了要便利当事人依法选择管辖法院、选择适用法律。”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成都国际商事法院还在进一步丰富涉跨境授权委托线上认证、域外送达、域外法查明和适用手段,提升涉外案件解纷效率。“总之就是通过我们的相关工作平等保护到中外企业的合法权利。”
有哪些技术亮点?
引入专业技术,破解知识产权纠纷举证难
在目前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中,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即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等“专精特新”技术的案件)一直存在举证难、审理难的诉讼壁垒。
为此,本次发布的《二十二条措施》专门提出要引入实物证据3D建模机制及技术调查官流动机制,打破企业技术类案件举证难、认定难的壁垒,让权利保护更加及时高效。
“就是要引入专业技术、专业人才,帮助企业破解知识产权纠纷举证难。”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各法院查明工作普遍采取“技术口译”方式。但是,由于存在专业壁垒,企业的举证难免存在困难或者举证不规范。当事人、法官、法院之间极易形成技术理解的信息差,导致审判时间过长,不利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此,我们提出实物证据3D建模机制和技术调查官流动机制。”
按照相关设计,在技术呈现方面,“3D建模系统”可以实现对技术类案件实物证据的数据采集及电子转化。3D模型可以精确完成证据外观及内部结构等细节的数字化构建,更加直观、便捷地完成结构呈现、技术比对等,从而降低企业举证、陈述难度;在技术认定方面,法院通过建立“技术调查官流动站”引入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辅助法官进行案涉技术的权利界定、创新点查明、方案比对等,更精准、快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二条措施》还在丰富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全链条便利企业开展网上立案、文书领取、网上阅卷、在线庭审、在线查档等诉讼活动;优化12368助企服务热线等技术方面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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