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_答辩期-天天聚看点

2023-06-01 06:03:24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程序答辩期为15日。

2、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5、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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